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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双创环境】深圳出台20条人才集聚措施 打造全要素人才服务体系

“率先探索建立技术移民制度、设立外国人一站式服务窗口、允许港澳青少年与市民同等积分入学、打造港澳与内地执业资格制度衔接试点基地……”12月3日,在第六届深港(前海)人才合作年会上,深圳市前海管理局发布《关于以全要素人才服务加快前海人才集聚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下称《措施》),拟发挥全国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作用,通过20条措施为前海打造全要素人才服务体系。


粤港澳联营律所港澳律师可扩大执业范围

  作为“全国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”“粤港澳人才合作示范区”和“深港人才特区”,前海此次对港澳人才的就业和创业开放了更多空间。就业方面,前海将争取中央和省、市支持,将前海作为港澳与内地执业资格制度衔接的试点基地,按照“重点突破、分步推进”原则,率先建立港澳专业人士执业“深港通”机制,允许港澳专业人士经备案后,在前海直接提供服务。

  在一些垂直领域,比如粤港澳合伙联营律所试点,将支持港澳律师扩大执业范围;在港澳会计师事务所,将采用更加灵活的管理办法,减少合伙人有关限制;在医疗领域,拟放宽医疗机构和港澳医师准入条件;在建筑领域,拟共同认定一批等同于内地同类特级、一级资质的香港建筑工程机构,直接参与前海政府和社会投资建设项目。

  在创业上,将率先建设粤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,支持符合前海重点发展领域、具有一定市场潜力的港澳青年来前海创新创业,在创业启动、创业成本、重点项目、上市奖励等方面给予扶持。

香港居民拟享有与深圳市民同等购房待遇

  为营造人才发展宜居宜业环境,《措施》提出,在教育上,加快建设前海国际学校,举办高水平示范性中外合作办学机构,并争取市、区支持,保障前海高层次人才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的就读需求,允许港澳青少年与市民同等积分入学。

  在医疗服务上,鼓励港澳服务提供者以独资、合资或合作等方式设立医院、诊所等专业医疗机构,探索港澳已上市但内地未上市的药品、医疗企业在前海特定医疗机构适用,并推动港澳台居民和外籍高端人才及配偶、子女购买和享受医疗保险。

  在居住上,开设前海人才住房专营机构,探索开展住房租赁券计划,鼓励更多人才群体通过住房租赁市场实现安居,并拟允许香港居民按规定享有与市民同等购房待遇。


来源:南方网